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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大隊於105年7月19日偕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多次假借砂石場洗砂名義而實際從事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攪拌剩餘土石方非法處理之魏姓嫌犯,分別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刑責規定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魏姓嫌犯早於103年2月即在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230之2號旁場址內設有洗砂相關機具非法從事廢棄物處理,查獲當時廠內堆置約5,000至6,000公噸經攪拌之事業廢棄物(土方混雜土木及建築廢棄物)及以太空包裝載之集塵灰,經現場採集太空包裝載之集塵灰送驗結果,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測出總鎘及總鉛皆遠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另戴奧辛項目檢測結果亦超過認定標準值達59倍。全案於103年9月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起訴,並已於105年3月10日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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