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暴力前夫一度被拘 「交保3天就殺妻」 警痛心灰心 「應比照累犯收押」 [打印本頁]

作者: mcyu570303    時間: 2011-5-18 03:03 PM     標題: 暴力前夫一度被拘 「交保3天就殺妻」 警痛心灰心 「應比照累犯收押」

蘋果日報
2011年 05月18日

台中女運將陳秀華,上完電視節目《非關命運》述說遭家暴的血淚,仍不幸遭同為運將的前夫刺死。昨更有警員爆料,陳女死前三天,警方才將其暴力前夫拘提移送地檢署,但當日就被以兩萬元交保,警員痛心說:「辦案第一次感到這麼灰心!」民代及專家呼籲,家暴累犯比照性侵累犯模式,立即收押;司法院則已在研議中。

警方表示,死者陳秀華(四十八歲)再婚嫁給兇嫌陳建財(五十七歲,妨害自由、傷害、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前科),兩人於二○○八年結婚,前年十二月起兇嫌就開始對死者家暴,去年五月陳女聲請保護令、九月離婚。但今年二月陳嫌又破壞死者租屋處門鎖、毀損其計程車,上周四被警方拘提到案,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毀損罪嫌移送。
承辦該案的偵查佐昨表示,當時死者表示很懼怕她的前夫,一再希望檢方能收押陳嫌,但陳嫌當天以兩萬元交保,沒想到三天後就殺害陳女,讓他十分心痛。

「保護令應雙邊調解」

死者第一段婚姻生下一對兒女,昨在母親靈前痛哭,死者女兒說:「希望未來的保護令,不是單邊保護,而是雙邊都要調解,施暴者也應輔導治療。」與死者和兇嫌一起在台中高鐵站排班的張姓司機昨表示,陳嫌與死者離婚後還常一起排班,感情好時,死者會買便當給陳嫌吃,陳嫌也會幫忙死者拉客;感情不好時,兩人會當眾吵架。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更指,檢方讓兇嫌交保才埋下悲劇,批「恐龍檢方,官僚殺人!」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昨表示,當時陳嫌不符有逃亡、滅證等必要羈押要件;另其觸犯恐嚇、毀損各一次,也不符預防性羈押要件。

將研議「預防性」羈押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對家暴累犯的控管與加重刑責,應認真思考,以提出修法依據!」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說,已行文司法院,建議將「違反保護令」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的要件之一,司法院正在研議中。

「社工介入須更積極」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也建議,社工介入輔導時應更積極,如陪同受暴個案上專業課,或提供職業轉介等協助,讓受暴者無法再有任何藉口去接觸對方,「改變受暴者本身面對暴力的態度,才是最根本辦法!」

家暴再犯 事件簿

◎2010 01/07:新北巿一名王姓男子長年家暴,不滿妻小申請保護令,竟返家毆妻,19歲兒子肉身護母,反遭惡父潑汽油縱火送醫不治
◎2009 12/03:高雄一名失業男長期對撫養他長大的80歲祖母施暴,祖母雖申請到家暴保護令,但仍被惡孫持鐵鍊痛擊後猛踢致死
◎2009 12/05:桃園縣失業木工師傅李忠財家暴離婚後,要求前妻和他維持同居關係遭拒,竟潛入前妻轎車後座,持刀刺死她,再載回住處姦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attach]57357380[/attach]


[attach]57357406[/attach]


[attach]57357422[/attach]


[attach]57357434[/attach]


作者: n09583020    時間: 2011-5-18 05:37 PM

又是垃圾一枚 真是受夠了!
作者: hn0000    時間: 2011-5-18 05:54 PM

本帖最後由 hn0000 於 2011-5-18 05:55 PM 編輯

台灣交保制度就像買菜一樣隨便....
台灣交保的定義已經快不存在了
犯罪者幾億身家卻是幾萬元交保
殺人犯卻可以交保
累犯卻一再交保
大炳不知道被抓幾次吸毒 卻一再交保
台灣交保制度跟假釋制度已經到了氾濫的地步
台灣的法律 法官的教育早已經跟不上時代
是因為現在媒體發達才讓民眾越來越了解 台灣的制度如此漏洞百出
作者: geri    時間: 2011-5-18 07:20 PM

是誰讓他交保
看殺人了讓他交保的人
你心安嗎一條人命
你賠的起為什麼要讓害人精在社會害人
作者: ryan55666    時間: 2011-5-18 10:29 PM

哀  台灣司法濫透了
有錢就有正義
有錢就有公平
有錢就是老大??
拜託   寧願少放一個壞人多救一些好人
幹麻阿???  每次都這樣搞交保是為了賺錢??
真的是比亂開罰單還不如阿
害死人不償命
作者: rurumigod    時間: 2011-5-19 11:41 AM

如果這人渣沒交保~
就不會又失去一條人命了!
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保護壞人還是好人!
難到要人民自己來當正義使者嗎~
作者: sampo712v    時間: 2011-5-19 03:52 PM

司法院則已在研議中

還要研議嗎

找就被他關起來她就不會死了
對他仁慈就對別人慘人
作者: a920bc    時間: 2011-5-20 11:3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id41984    時間: 2011-5-20 05:20 PM

保釋與假釋太多
也不想想在犯的機率?
一旦出了事難道只能一句「表示遺憾」就能解決?
作者: kumo0588    時間: 2011-5-20 05:39 PM

蘋果的眩染威力,還真是強大。
作者: pixy69655    時間: 2011-5-20 06:05 PM

唉~法律永遠保護不了老百姓~政府做那麼多~結果無用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1-5-20 06:0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093322677    時間: 2011-5-20 06:34 PM

埃~~~~那個前夫真是垃圾
最不應該的就台灣的司法
真希望哪天有人能站出來
摧毀台灣的司法
最好是重組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1-5-20 08:09 PM

警察抓了老半天,法官一句話就放人,結果一條命就沒了,請問可以向法官求償嗎?
作者: 720117    時間: 2011-5-20 08:1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umo0588    時間: 2011-5-20 08:15 PM

為什麼我看新聞好像是「檢察官」裁定交保的。
結果樓上一堆人再罵法官
法官說:「我躺著也中槍。」
作者: jacky168999    時間: 2011-5-20 08:19 PM

果然~制裁一個壞人,可以救10個好人~死刑真的不能廢除1
作者: a29321383    時間: 2011-5-25 04:41 PM

沒交保人就不會死了...好爛的制度...殺人犯人更爛!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91.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